漣源土地糾紛十年拉鋸戰:政府確權何以“朝令夕改”?
來源:神州法治 2026-01-08 20:34
40年合法使用的門前地突遭"易主",鎮政府十余次反復確權將老人逼至絕境。檔案造假、行政失當暴露基層治理漏洞,"誰鬧誰有理"的荒誕邏輯正在傷害法治根基。
在湖南婁底市漣源市湄江鎮湄峰湖村(原秀家村),一塊巴掌大的門前空坪,硬生生攪亂了耄耋老人吳某誼的晚年生活。40余年合法使用的“屋前坪”,被鄰居吳某忠覬覦爭奪,家門遭圍堵、老人被毆打致輕傷二級,涉刑案件至今仍在抗訴審理;而湄江鎮政府的十余次反反復復一紙土地權屬處理決定,更是將這場持續多年的鄰里糾紛,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如今,吳某誼因不服鎮政府的又一次次確權決定,已正式向漣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這起裹挾著土地侵占、檔案造假、行政失當的爭議,撕開了基層治理中不容忽視的漏洞,也讓“誰鬧誰有理、誰橫誰得利”的荒誕邏輯,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下。
核心爭議:40年“門前地”突遭“易主”
爭議的焦點,是吳某誼家門前那塊標注為“3號、4號、7號、8號地塊”的空坪。這些地塊,吳某誼一家踏踏實實使用了40多年,鎮政府早年的多份處理決定,也曾明確認可其權益。按照鄉土傳統,房屋門前的“明堂”,本就天然歸屬房屋所有人,這本是鄰里皆知的事實。
然而,同村村民吳某忠的一紙確權申請,卻讓局面徹底反轉。湄江鎮政府2024年的最新處理決定,竟直接將這塊地的所有權劃給了秀家村村民委員會。更離譜的是,吳某誼的代理人直言:“吳某忠的建房地根本不與吳某誼家相鄰,他壓根沒有資格主張別人家門前的土地。鎮政府受理這樣的申請,從程序上就錯了!”
檔案疑云:建房審批單上的“貓膩”
為查明真相,復議機關調取了吳某忠2016年辦理的《城鄉個人建房用地審批單》。這張薄薄的紙,卻藏著諸多經不起推敲的“貓膩”。
審批單顯示,吳某忠的建房地點為“伏排組”,家庭住址卻寫著“紅日組”,地點矛盾一目了然;而審批單標注的“異地新建戶”身份,似乎試圖掩蓋這一漏洞。更蹊蹺的是,檔案中填寫的四鄰姓名“吳某妙”“吳干某”,與當地實際村民“吳某茂”“吳甘某”音同字不同。
讓人震驚的是,這些名字的筆跡,與吳某忠建房報告中的“組民”簽名高度相似。吳某誼方已正式請求復議機關進行筆跡鑒定——若查證系串通造假,相關責任人難逃法律追責。
雪上加霜的是,吳某忠聲稱持有的舊版《土地使用證》,經自然資源局查詢,根本沒有檔案記錄。所謂的權屬核心憑證,大概率是子虛烏有。
政府“變臉”:歷史決定被無視,“和稀泥”埋隱患
如果說吳某忠的確權申請是“無稽之談”,那湄江鎮政府的處理決定,就是徹頭徹尾的“無根之木”。
時間倒回2018年,湄江鎮政府經現場調查,曾作出明確處理意見;后續鎮長簽發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鎮黨委給市公安局的匯報,都清晰將爭議地塊確權給吳某誼家使用。短短數年,鎮政府卻“出爾反爾”,用新決定否定舊結論,讓政府公信力蕩然無存。
在事實依據上,這份新決定更是漏洞百出。決定書中引用村民證言“吳觀光屋后、屋旁都屬鄧家生產隊”,恰恰證明土地歸屬村民小組,而非村委會。鎮政府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鄧家組已將土地所有權讓渡給村集體的情況下,直接將地塊確權給秀家村村委會,既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定,也侵犯了鄧家組的合法權益。
更荒唐的操作還在后面。為了“息事寧人”,湄江鎮政府部分干部竟以政府名義,與曾揚言要用200斤汽油鬧訪的吳某忠簽訂《息訪息訴協議書》。協議約定,政府補償吳某忠5-8萬元信訪扶助金,其中還包含替其弟媳支付法院判決的民事賠償金。
而同樣的對吳某誼家,政府卻以糾紛為由,聲稱“怕”吳某忠家再造暴力阻工等惡性事件,“不許我家對房前、屋后等各項施工,10年致我無法居住正常生活!”80多歲的吳某誼提及此事,泣不成聲。
現如今法治社會,這種“誰鬧誰得利”的處理方式,無疑是對不法行為的縱容,是對鄉風文明的破壞,是對國家法治的踐踏,更是對吳某誼老人家的二次傷害。
民生之痛:耄耋老人有家難回,“和稀泥”裁決埋雷
據吳某誼控訴,多年來,鄰居吳某忠涉嫌霸占公私土地,將130平米的老宅基地“演變”成兩兄弟違建擴張至近400平米,霸占公共道路,長期辱罵甚至毆打鄰居吳某誼老人致輕傷二級。而鎮政府相關部門不僅不擔當作為,反而選擇性失明,干預刑事案件為吳某忠妹妹吳某紅脫罪減罪,導致司法程序空轉。
另外,鎮政府兩次都似乎為達成吳某忠欲從吳某誼家屋前地坪中間修私家通道,而把吳某誼家屋前地坪中間及外沿的地塊收回村集體了。政府確權的根本是要化解紛爭,使人居安全和諧共處,而湄江鎮政府長達10年“害怕鬧事”,使本無爭議地演變出爭議。為吳某忠家修私家通道“開辟綠燈”為目的,犧牲鄰居家整個居住環境完整性,硬是把幾乎整個屋前坪“瓜分”成十幾塊,迫使吳某誼家門前的空坪荒草叢生,耄耋老人有家難回,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家土地被覬覦、被侵占。
更值得警惕的是,鎮政府此次確權,還將1號、10號地塊直接確定給吳某忠,相當于將其非法侵占的集體土地“合法化”。名義上把3號、4號、7號、8號地塊劃歸村集體,可村委會全程未參與主張權利,最終只會讓強勢方吳某忠實現事實侵占。如此“和稀泥”,非但沒有定分止爭,反而為后續沖突埋下了更大的隱患。
眼下,這起土地確權爭議已進入行政復議實質性審查階段。建房審批檔案是否存在造假?相關責任人是否該被追責?鎮政府前后反復矛盾的處理決定該如何定性?村集體與村民小組的土地權屬該如何厘清?
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僅關乎吳某誼與吳某忠兩戶村民的切身利益,更是對基層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場大考。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是法治社會的底線。如果“誰耍橫誰占便宜,誰鬧訪誰得好處”成為常態,只會催生更多的恃強凌弱,破壞基層的安寧與穩定。漣源湄江鎮這場長達10年的土地確權鬧劇,亟待盡快得到公正的裁決,來撫平受害者的創傷,和諧鄰里關系,更重塑基層治理的法治底色。
事件發生于 湖南省,婁底市,漣源市
一審:秦安琳 二審:鐘萬芳 終審:戴文竹